关于在教育实习期间融合开展“我实习 我代言” 招生宣传的通知

发布者:张晨辉发布时间:2022-09-08浏览次数:2209

各学院:

为了加强与教育实习基地校的交流与联系,展示百年学府文化底蕴和育人成效,让高中学子进一步了解福建师大、认识福建师大、喜欢福建师大,提升高考选报我校的意愿,经研究,决定在教育实习期间融合开展“我实习 我代言”主题招生宣讲系列活动。

一、活动主题

我实习 我代言

二、参加对象

全体参加教育实习学生

三、活动时间

20229-12

四、活动内容

(一)主题宣讲活动

各实习队结合大学学习生活、个人成长历程、百年师大风采等方面,面向教育实习基地校学生开展专题宣讲活动,具体形式不限,可以是集体宣讲、主题班会、知识竞赛、图片展等形式。

(二)挖掘两校宣传元素

以建校115周年为契机,加强与实习校联系,融合实习学校体育节、科技节、文化节等,通过校友访谈,福师大与实习校间故事、调查报告、人才培养合作案例或建议、推荐杰出校友作为招生宣传形象大使、邀请优秀中学教师进校开展专题讲座等,加强校校合作,共同谱写育人新篇

(三)组织专家学者或青年博士进中学

邀请我校专家学者或年青博士,结合教育实习基地校具体需求,如科技节、文化节等,面向教育实习基地校学生开展专题讲座,讲座主题不限,可以涉及学科讲座、形势政策、人文讲座、励志报告、生涯规划、科技报告、科研展示、普法宣传、心理辅导、专业解读、志愿填报等专题。

(四)开展其他形式的招生宣讲活动。

五、活动要求

(一)报名参加:扫描二维码或加入qq598169324进行报名,活动可选择一项或多项开展,报名时间:2022910-930日。

(二)收集材料:形成宣讲活动文字报告或推文,附活动现场照片和视频资料,以及活动后在学院微信公众号或其他有影响力媒体展开宣传的网页截图等,发送到指定邮箱。

六、相关支持

(一)宣传材料

由我办寄送招生宣传资料及招生宣传小礼品等相关宣传材料。

(二)经费补助

1.给予开展专家学者或年青博士进中学或优秀中学教师进师大宣讲实习队补贴:200/队,讲课劳酬另外支付。

2.给予在实习校开展主题宣讲活动实习队补贴:300/队,宣传材料费用据实报销。

(三)评优评奖

1.实习期间招生宣传工作纳入各学院教育实习评优评先。

2.评选优秀宣传队伍,依名次奖励:300元—800/队;

七、材料报送

各实习队将活动开展的文字材料(word文档)、活动照片(至少5张)、新闻报道截图、活动现场视频等相关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fjsdfdz@163.com;微信推文链接发送至联系老师。

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221230日,支持经费将在收到符合条件材料后统一发放。

联系人:张老师0591-2286738922867283

报名二维码:

招生与考试办公室       教师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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