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寒假“我为母校代言” 专项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张旗发布时间:2024-12-12浏览次数:11


各学院团委:

岁月悠悠,华章再启;数十载春秋,文脉相承。福建师范大学走过百年风雨,秉承“知明行笃,立诚致广”的校训,矢志不渝地迈向创建国内双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宏伟目标。为弘扬我校的学术成就与教育特色,塑造更加鲜明的社会品牌形象;同时深切激发全校师生的归属感与自豪感,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寒假“我为母校代言”专项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对象

全体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二、活动时间

2024-2025学年寒假期间,具体时间可根据中学放假时间安排,争取在目标中学放假之前开展活动。


三、活动地点

省内一级达标高中(详见附件1


四、组队要求


  专项社会实践活动以学生团队形式开展工作,各实践团队需满足以下要求:

1、每个团队拟定队名,团队成员3-5人;

2、目标高中可为多所;

3、目标高中须为至少一名宣传团队成员的母校;

4、团队成员生源地需为同一地区,且与目标高中相同为宜。


五、报名流程

1、各学院同学自行组队,需填写《福建师范大学2025年寒假“我为母校代言”专项社会实践活动团队报名表》(附件2);

2、学院对报名团队进行初审,每个学院推荐的团队不超过10支,于1220日前将申报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压缩后,以“XX学院寒假我为母校代言专项社会实践”命名发送至“范大招”本科招生志愿者协会邮箱fjsdfdz@163.com,同时将纸质版交至行政楼412办公室;

3、校招考办、校团委对学院推荐的团队进行初审,确定寒假社会实践团队名单并予以公示。


六、活动要求

1、学校终审确定寒假社会实践团队名单后,向团队发放介绍信,由团队自行联系目标高中学校。

2、团队成员到中学开展招生宣传活动时,要重视收集相关信息资料,填写《福建师范大学“2025年寒假我为母校代言专项社会实践活动”信息反馈表》(附件3)。

3、团队成员需在目标高中完成以下规定工作:

1.面向高一至高三年级学生、教师(重点是高三年级)发放我校的招生宣传资料(由校招考办提供);

2.面向高中学生(年段或班级均可)举办宣讲会、咨询会或座谈交流会等,宣传我校的办学成就、办学特色、报考条件,介绍自身在学校的亲身感受,吸引优秀学生报考我校;

3.与宣讲对象建立线上联系(如QQ群、微信群),并与其保持常态化沟通、解答宣讲对象疑惑,争取“福建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最大化;QQ群、微信群向校招考办报备。

4.将我校简介海报(由校招考办提供)张贴至每一个班级宣传栏和校宣传栏,并提交张贴后的照片。

5.实践队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开展其他形式的宣传活动,丰富实践内容,加强与高中校校友等联系。

6.收集高中校高招咨询工作群或有关负责老师的联系方式。

7.围绕“我为母校代言”这一社会实践主题,团队成员可在校招考办提供的PPT统一模版(届时发放于实践QQ通知群)的基础上自行加工设计并完成其它特色工作,鼓励各团队大胆创新宣传方式,如通过照片、宣传视频等展示学校办学实力和人才培养质量。

8.团队成员应遵守属地和学校的管理政策,征得家长和中学校同意,在开展社会实践时做好个人防护,注意旅程安全,尤其注意人身安全、交通安全、财产安全,需在完成实践活动后尽快返家,同时向辅导员汇报。

9.2025220日前,各学院需汇总社会实践团队“信息反馈表”“活动总结”(附件4)“活动照片”“活动视频”等材料,并发送至“范大招”本科招生志愿者协会邮箱fjsdfdz@163.com


七、活动支持

1、校招考办将对参加活动的同学进行统一培训,发放学校宣传资料,对完成规定工作的同学,按中学数量,给予200/所的活动经费补贴。

2、对完成社会实践主体工作的团队,给予社会实践活动证明;对完成度较高、社会影响力较大的团队,给予“优秀社会实践团队”称号。


八、联系方式

招考办:张晨辉0591-22867389

校团委:朱洁瑜0591-22867301


九、活动官方群

 

QQ群号: 584090822

十、活动邮箱

 

范大招”本科招生志愿者协会邮箱:fjsdfdz@163.com(负责人:李雨欣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优质生源高中名单(151所)

附件2:福建师范大学2025年寒假“我为母校代言”社会实践活动团队报名表

附件3:福建师范大学2025年寒假“我为母校代言”实践活动信息反馈表

附件4:福建师范大学2025年寒假“我为母校代言”实践活动总结


附件1-4.docx


福建师范大学招生与考试办公室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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