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教育实习期间融合开展“我实习 我代言” 招生宣传的通知

发布者:张晨辉发布时间:2023-10-07浏览次数:1296

各学院:

为了加强与教育实习基地校的交流与联系,展示百年学府文化底蕴和育人成效,让高中学子进一步了解福建师大、认识福建师大、喜欢福建师大,提升高考选报我校的意愿,经研究,决定在教育实习期间融合开展“我实习 我代言”主题招生宣讲系列活动。

一、活动主题

青春有你  逐梦师大

二、参加对象

全体参加教育实习学生

三、活动时间

202310-12

四、活动内容

(一)展示百年师大风采。通过主题班会、年级报告、知识竞赛、图片展、校园开放日等形式展示学校历史、人才培养、师大名师、学科建设、校园风光等师大风采。

二)分享个人成长经历。通过主题班会、生涯规划、座谈会、朋辈(集体)心理辅导、组织我校毕业生或在校大学生进中学交流等形式分享大学学习生活、个人成长历程,开展心理辅导等。

(三)组织名师进中学或中学名师进师大。邀请我校专家学者、名师或年青博士,面向教育实习基地校学生开展专题讲座报告,讲座主题可以涉及学科讲座、形势政策、人文讲座、励志报告、生涯规划、科技报告、科研展示、普法宣传、心理辅导、专业解读、志愿填报等专题。邀请实习学校优秀名师进入师大,指导我校本科学生专业学习、个人成长、职业规划等。

四)实习校宣传元素。融合实习学校体育节、科技节、文化节、科普活动、普法宣传等开展活动,通过校友访谈,实习故事、调查报告、推荐杰出校友作为招生宣传形象大使等,加强校校合作,共同谱写育人新篇。

五、活动要求

(一)代言活动作为教育实习组成部分,请各教育实习队认真组织,在实习期间至少开展一次宣讲活动,活动内容可选择一项或多项开展。

二)请各实习队队长加入活动官方qq760013960招考办老师将组织进行培训指导。






)收集提交:形成宣讲活动文字报告或推文,附活动现场照片和视频资料,以及活动后在学院、学校等微信公众号或其他有影响力媒体展开宣传的网页截图等,发送到指定邮箱。

六、相关支持

(一)宣传材料

由我办寄送招生宣传资料及招生宣传小礼品等相关宣传材料。

(二)经费补助

1.名师进中学中学师进师大宣讲讲课劳酬另外支付。

2.给予在实习校开展主题宣讲活动实习队补贴:300/队,宣传材料费用据实报销。

(三)评优评奖

1.实习期间招生宣传工作纳入各学院教育实习评优评先;

2.评选优秀宣传队伍,依名次奖励:300元—800/队。

七、材料报送

各实习队将活动开展的文字材料(word文档)、活动照片(至少5张)、新闻报道截图、活动现场视频等相关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fjsdfdz@163.com;微信推文链接发送至联系老师。

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开展宣传活动后的一周内,支持经费将统一发放。

联系人:招生与考试办公室 张老师0591-22867283



福建师范大学招生与考试办公室 教师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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