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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寒假“我为母校代言” 专项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4-01-15浏览:10

关于开展2024年寒假我为母校代言

专项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百年风华,初心弥坚;百载春秋,薪火相传。走过116年光荣历程的福建师范大学,砥砺出“知明行笃、立诚致广”的校训精神,正朝着加快建成富有鲜明特色的综合性全国一流大学的奋斗目标大踏步前进。为宣传我校的办学成就和特色,树立我校良好的社会形象;同时进一步增强在校师生爱校荣校观和主人翁意识,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寒假“我为母校代言”专项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招募对象

全体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二、   活动时间

2023-2024学年寒假期间,具体时间可根据中学放假时间安排,争取在目标中学放假之前开展活动。

三、   活动地点

省内一级达标高中(详见附件1

四、   组队要求

专项社会实践活动以学生团队形式开展工作,各实践团队需满足以下要求:

(一)   每个团队拟定队名,团队成员3-5人;

(二)   目标高中可为多所;

(三)   目标高中须为至少一名宣传团队成员的母校;

(四)   团队成员生源地需为同一地区,且与目标高中相同为宜。

五、   报名流程

(一)   各学院同学自行组队,需填写《福建师范大学2024年寒假“我为母校代言”专项社会实践活动团队报名表》(附件2);

(二)   学院对报名团队进行初审,每个学院推荐的团队不超过10支,于18日前将申报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压缩后,以“XX学院寒假我为母校代言专项社会实践命名发送至范大招本科招生志愿者协会邮箱fjsdfdz@163.com,同时将纸质版交至行政楼412办公室;

(三)   校招考办、校团委对学院推荐的团队进行初审,确定寒假社会实践团队名单并予以公示。

六、   活动要求

(一)   学校终审确定寒假社会实践团队名单后,向团队发放介绍信,由团队自行联系目标高中学校。

(二)   团队成员到中学开展招生宣传活动时,要重视收集相关信息资料,填写《福建师范大学“2024年寒假我为母校代言专项社会实践活动信息反馈表》(附件3)。

(三)   团队成员需在目标高中完成以下规定工作:

1.面向高一至高三年级学生、教师(重点是高三年级)发放我校的招生宣传资料(由校招考办提供);

2.面向高中学生(年段或班级均可)举办宣讲会、咨询会或座谈交流会等,宣传我校的办学成就、办学特色、报考条件,介绍自身在学校的亲身感受,吸引优秀学生报考我校;

3.与宣讲对象建立线上联系(如QQ群、微信群),并与其保持常态化沟通、解答宣讲对象疑惑,争取“福建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最大化;QQ群、微信群向校招考办报备。

4.将我校简介海报(由校招考办提供)张贴至每一个班级宣传栏和校宣传栏,并提交张贴后的照片。

5.实践队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开展其他形式的宣传活动,丰富实践内容,加强与高中校校友等联系。

6.收集高中校高招咨询工作群或有关负责老师的联系方式。

7.围绕我为母校代言这一社会实践主题,团队成员可在校招考办提供的PPT统一模版(届时发放于实践QQ通知群)的基础上自行加工设计并完成其它特色工作,鼓励各团队大胆创新宣传方式,如通过照片、宣传视频等展示学校办学实力和人才培养质量。

8.团队成员应遵守属地和学校的管理政策,征得家长和中学校同意,在开展社会实践时做好个人防护,注意旅程安全,尤其注意人身安全、交通安全、财产安全,需在完成实践活动后尽快返家,同时向辅导员汇报。

9.2024228日前,各学院需汇总社会实践团队信息反馈表”“活动总结(附件4活动照片”“活动视频等材料,并发送至范大招本科招生志愿者协会邮箱fjsdfdz@163.com


 

七、   活动支持

(一)   校招考办将对参加活动的同学进行统一培训,发放学校宣传资料,对完成规定工作的同学,按中学数量,给予200/所的活动经费补贴。

(二)   对完成社会实践主体工作的团队,给予社会实践活动证明;对完成度较高、社会影响力较大的团队,给予“优秀社会实践团队”称号。

八、   联系方式

招考办:张晨辉0591-22867283

校团委:蒋钦文0591-22867312

九、   活动官方群

QQ群号: 437384900


十、   活动邮箱

范大招本科招生志愿者协会邮箱:fjsdfdz@163.com(负责人:方娟)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优质生源高中名单(151所)

附件2:福建师范大学2024年寒假我为母校代言社会实践活动团队报名表

附件3:福建师范大学2024年寒假我为母校代言实践活动信息反馈表

附件4:福建师范大学2024年寒假我为母校代言实践活动总结

 

福建师范大学招生与考试办公室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412

 “我为母校代言”附件.docx